第三方檢測須由建設單位進行委托
日期:2024-04-07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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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明確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資料。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發(fā)布國家標準《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量控制通用規(guī)范》的3.4.1 建設單位應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檢測項目和數量應符合抽樣檢驗要求。非建設單位委托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得作為工程質量驗收依據。
